家中水表已改造 怎么還要分攤損耗?
這兩天,張店城中小區的居民夏先生一直弄不明白一個問題:明明自家的水表進行了改造,為何小區的簡易物業還讓每戶居民交納30多元的損耗?對此,簡易物業方面的答復是,改造只是把水表從居民家中挪到了外面,并未連接到自來水公司的管道上,并不是真正的一戶一表,加上管道老化漏水嚴重,需要居民承擔相應的損失。
今天上午,記者在城中小區8號樓的單元門口看到幾張通知。城中居委會簡易物業4月14日發布的公告稱,西南村柳泉片區自來水損耗嚴重,自2018年1月至3月,3個月損耗5039方水,自來水管道有可能年久銹蝕損壞,故障正在排查中。6月2日城中居委會和城中居委會簡易物業聯合發布的公示顯示,自來水損耗的問題已經查清了,是因為總管道年久銹蝕損壞造成的,1月-5月損耗7298方水,679戶居民每戶均攤10.75方水。
該單元門口貼著一張4-5月水費明細單,居民除了按照每立方3.525元的價格交納水費及每戶1.5元的攤損費用,還要交37.9元的損耗費用。
夏先生對此表示了不滿,“我們已經進行了一戶一表改造,憑什么還要交損耗?”他告訴記者,該樓居民在業主微信群里達成了一致,拒絕交納這筆錢。
然而,夏先生的決定難為不了物業。單元門口還有一張公告,要求居民6月5日、6日兩天交上水費,逾期不交的,給予停水、拆表處理,而且送水時到簡易物業辦公室辦理裝表手續,還得交恢復送水手續費50元。